长沙望城自建房最新消息

时间:635次浏览2022.06.20提问

长沙望城自建房最新消息

已解决问题

hao231知道平台可亲可爱的匿名用户网友在635次浏览2022.06.20提问提了关于湖南房地产长沙相关的问题,他的提问这种长沙望城自建房最新消息湖南房地产长沙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但是我对你的感谢不会减少 !

第1个回答

长沙律师法律咨询2022.08.19回答提问者采纳记者从17日召开的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上获悉,“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自建房排查基本完成既定目标,下一步将坚持系统施策、标本兼治,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打造综合性整治样板。副市长周志凯出席。自5月初以来,长沙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局面,摸清了全市自建房“底数”,守住了自建房安全的“底线”,构建了多层次政策制度体系。周志凯强调,下一步要在成效上再总结,在机制上再梳理,在问题上再反思;转段工作要与“百日攻坚”相结合,与上级要求相结合,与“两违”清查相结合,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与经验探索相结合。要把好信息补录关,不漏一栋、不错一栋,确保信息录入真实准确;把好“四性”标准关,聚焦房屋结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性;把好统一销号关,对照程序和时间,按“改、停、封、拆”要求统筹推进销号;把好常态管理关,严格控增量化存量,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长沙出台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来源:长沙晚报发布时间:2022-05-1109:37  一户不漏彻底排查,一房不落狠抓整改。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5月9日印发《长沙市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深刻汲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自建房监管,从5月初至8月20日,长沙在全市集中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确保在8月20日前完成全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后续加快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自建房安全管理“由乱到治”。  一房一策:  实现“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  据了解,从5月初开始,长沙全面启动自建房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市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方案》明确,此次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将做到三个“不区分”、三个“不放过”、三个“不允许”。  三个“不区分”,即不区分城镇和农村、不区分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不区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实现自建房排查统计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个“不放过”,即排查不彻底不放过,坚决做到“不漏一房一户”;台账不准确不放过,全面详细记录自建房基本信息;整治不到位不放过,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停的一律关停、该整治的迅速整治。  三个“不允许”,即严格整改标准,保证整改质量,不允许改而不实;以“长牙齿”的执法和铁的手腕推动整治,不允许执法不严;关注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实际生产生活状况,确保整改既有尺度、又有温度,不允许“运动式”“一刀切”。  根据《方案》,此次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区县(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为监管执法主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为5月25日前,全面排查到位。各区县(市)组织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街道(乡镇),对居民自建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于排查过程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及时疏散人员,限期对房屋问题整改到位。  第二步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全面建立台账。将自建房划分为自住性自建房和经营性自建房两类,精准建立问题台账。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细分为建筑安全类、业态隐患类、少批多建类、未批先建类、违规搭建类,区分隐患类型,便于后续分类处置。  第三步为6月1日至8月20日,全面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对照整改标准、验收程序分类处置到位,实现“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  排查整治:  聚焦“四个重点”,分类处置快速推进  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须排查哪些重点?安全隐患如何分类和整治?《方案》明确,此次行动聚焦“四个重点”,按照清单交办制、整改制、销号制、通报制“一单四制”要求和分类处置原则,扎实快速推进排查整改。  在排查重点方面,在全面排查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情况的同时,突出对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聚焦“四个重点”——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小餐饮、住宿、网吧、影院等多业态经营的学生经常性聚集点;重点排查底层连通改造为餐饮、超市等大空间经营场所的居民安置房;重点排查改变房屋结构的隔断房、群租房;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的)场所。  在分类标准方面,分为“一般”“较大”“严重”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即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较大安全隐患,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的;超设计增加荷载的;无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等存在隐性使用风险的。重大安全隐患,即建构筑物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  在整改标准方面,一般安全隐患应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及时消除隐患。较大安全隐患应对存在隐患的自建房屋依法进行查处;对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自建房,经房屋安全结构鉴定后,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不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的,由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方案,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整改后不能满足经营安全需求的,应及时清退商户,对房屋依法予以处置。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应限制使用,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在整改施工完成后,按“谁所有、谁负责”原则,房屋所有权人应组织整改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属地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对验收条件和程序进行监督指导,验收合格后在问题台账上予以销号。  工作保障:  实行党政同责、下沉联点、挂图作战  据了解,目前长沙已成立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挥部,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以战斗状态彰显工作决心,全面形成工作快速推进、依法强力处置的高压态势。  《方案》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把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列为“一把手”工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强力推进。建立市级领导和市直单位联系区县(市)机制,指导、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市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好政策制定、技术指导的作用。各区县(市)参照成立领导机构,具体制定实施细则,集中力量,集中办公,实行领导干部分层级下沉包片联点机制。  同时,各级各单位要紧扣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实行挂图作战,把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具体化表格化,实时把控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市县两级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上报数据实行党政负责人“双签”制,实行“数据一天一汇总、工作一天一调度、进展一日一通报”,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化建设。各区县(市)在较短时间内“停一批、封一批、改一批、拆一批”,树立示范,构筑攻势。  各区县(市)要全面动员基层、动员群众,传导压力、传达要求、传递信息,发动群众主动排查、自行整改、群防群治。通过社区活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自建房安全知识科普,引导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自觉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房屋安全隐患自辨能力。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赢得群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