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寻衅滋事罪,怎样判断何为寻衅滋事罪?

时间:1368次浏览2022.11.19提问

什么叫做寻衅滋事罪,怎样判断何为寻衅滋事罪?

已解决问题

hao231知道平台可亲可爱的月宫网友在1368次浏览2022.11.19提问提了关于法律知识相关的问题,他的提问突然什么叫做寻衅滋事罪,怎样判断何为寻衅滋事罪?法律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不知道说什么,送你一朵小红花吧 !

第1个回答

sands2022.11.19回答提问者采纳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生事,骚扰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怎么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的规定,多次出现的“情节恶劣”究竟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法院更好的量刑,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解释对于“情节恶劣”作了如下说明: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