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转让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采取何种方式缴纳个人所得

时间:302次浏览2021.09.09提问

对个人转让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采取何种方式缴纳个人所得

已解决问题

hao231知道平台可亲可爱的匿名用户网友在302次浏览2021.09.09提问提了关于税务会计所得税相关的问题,他的提问会不会对个人转让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采取何种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务会计所得税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真心佩服你,谢谢 !

第1个回答

正在输入...2021.09.10回答答: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纳税人在转让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直接代扣代缴的方式征收。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证券机构按照限售股的实际转让收入,减去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转让时发生的合理税费后的余额,计算并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证券机构应将每月所扣个人所得税款,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初级有6个工作领域,分别是人力资源及薪酬管理、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管理平台数据初始化与信息采集、综合所得实务处理、分类所得实务处理、非居民所得实务处理、税款缴纳及手续费实务处理。具体可以参考《个税计算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考试大纲》。